非昆山户口市民办理昆山公办学校积分入学流程指南

更新时间:2019-01-12115次浏览| 信息编号:z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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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于当年度3月20日至4月19日登录中国昆山网(www*),点击“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窗口,按《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分区镇、分学段进入系统,准确填写拟入读学校以及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录入相关附件。

二、提供材料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在当年度3月20日至4月19日17时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提交至所在地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管理窗口。窗口初步审核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包括:1.户籍相关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等)。2.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有产证的可不提供居住证)。3.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提供的住宅类房产证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不同学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租住房屋同样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有规范的合同,并且房东持身份证和住宅类房产证原件或依法委托他人到现场确认)。4.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者法人登记证(2017年4月19日前),或者工商营业执照(2017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5.计划生育证明按以下情况提供材料(1)两孩及以下提供户籍地乡级卫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需使用统一规定格式)(2)三孩及以上提供户籍地县级卫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需使用统一规定格式)6.专业技术职称审批材料及证书或职业资格证或学历证书。7.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小学)。

三、受理申请窗口初步审核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与《网上报名信息表》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一起存档,并出具受理回执。

四、审核评分相关部门进行核查评分,并在5月31日前完成核查评分工作。6月1日至6月20日申请人登录《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填报系统》查分。

五、公布学位各区镇会同教育部门预测当年度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数,经市政府批准后,于当年7月10日前统一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布。

六、公示排名7月19日前在中国昆山网公示各区镇和各就读公办学校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公布准入名单7月31日前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布各区镇各学校积分入学准入名单。

八、发放准入卡各区镇于8月7日前向符合积分入学的新市民子女发放相应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卡。

九、办理手续取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申请人,凭准入卡及有关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准入学校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学手续。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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