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申请落户苏州的外地人人才引进的新章程

更新时间:2019-05-2745次浏览| 信息编号:z26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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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一、申报对象 
如果你是在苏工作满一年,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在苏州代理、入户在外地(含其他档案、入户不在同一城市的情形),并且属于以下人员之一的: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3、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其中:按苏府[2007]124号文件规定1至2类人员的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可以办理随迁手续。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suz.sojixun.com/zixun/z2657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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