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积分落户一战服务

更新时间:2019-06-0523次浏览| 信息编号:z27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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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2、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 

3、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 

4、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第四类:由苏州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 

除吴江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suz.sojixun.com/zixun/z2787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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